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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颁布的《教师数字素养》教育行业标准为教师数字素养提升提供了准绳和基本内容依据,为高职院校教师数字素养培育和提升提供了基础范本。高职院校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应突出 “职业认知”“数字环境”“综合评价”三个关键性因素。 一、 提升高职院校教师职业认知,强化 “数字认知―职业技能”的数字意识链路 “建模是人类特有的认知方式,人类是通过建立用于认知的分析模型来处理信息和认识事物的”,而建模的实质是人们对于世界知识的分类和认识。高职院校教师对于“数字时代”“数字中国”“智慧教育”等等数字化赋能教育的“建模”则是基于对这些数字知识的认知分类。在《教师数字素养》中的“数字意识”列举了“数字化认知、数字化意愿、数字化意志”三个维度,具体到高职院校教师数字化意识培育和提升方面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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