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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 省教育厅公示 全省第一至四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 和骨干教师考核结果 关于全省第一至四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 和骨干教师考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全省第一至四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进行考核的通知》(赣教师办函〔2024〕4号)精神,各地和各有关单位采取自我评价、群众评价、单位评价、专家评价、综合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对本地本单位的省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近3年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和示范引领等情况进行了考核,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7月1日至7月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7月5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江西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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