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泸州市新的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该规范将于2025年2月23日起施行,并规定了关键食品安全要求和处罚措施。重点在于禁止使用野生菌、发青发芽土豆、新鲜生黄花、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原材料,并明确了相关责任主体和应急处置流程。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新的管理规范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防范农村地区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
泸州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新的《泸州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旨在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防范风险。
关键观点2: 规范中明确了高风险食品原材料的使用限制。
新规范特别指出,不得使用野生菌、发青发芽土豆、新鲜生黄花、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原材料,这些规定是基于食品安全考虑。
关键观点3: 管理规范明确了相关责任主体和应急处置流程。
举办者和承办者被确立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规范还详细说明了在出现食品安全事故时的应急处置流程,包括各级政府、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的职责。
关键观点4: 网友对规定存在不同看法,医生解释四季豆未熟透可能导致中毒。
这一规定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支持也有网友质疑。医生解释,四季豆未熟透会导致中毒,严重者可能损伤脏器。因此,在集体聚餐中禁止使用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原材料是必要的。
文章预览
近日,据四川省泸州市市场监管局消息,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防范农村地区可能出现的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结合泸州实际情况,新的《泸州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以下简称管理规范)将于2025年2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其中, “不得使用野生菌、发青发芽土豆、新鲜生黄花、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原材料” 这一新规定引发热议。 图源:泸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 新的管理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有着坚实的法律基础。适用于泸州市行政区域内, 单次聚餐100人以上(含100人)的农村集体聚餐 监督管理工作,包括泸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的乡厨在泸州市内承办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 在管理规范中,规定了区县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