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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保“死亡保险”,本人不知情,保费能退吗?北京法院判了

北京晚报  · 公众号  ·  · 2025-02-08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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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给丈夫投保了一份“死亡保险”,丈夫本人却不知情。这种情况下,已缴纳的保费能否退回呢? 因保险公司未确认已征得被保险人同意,东城法院判决保险合同中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部分无效,同时退还相应保费。 据介绍,2022年1月27日,苏某在某保险公司业务员曹某的推销下,为丈夫张某投保了一款人身保险产品,保险责任包含重大疾病保险金及身故保险金。保险期限为终身,每年保险费5540元。在手机的投保链接上,苏某签了字, 但业务员曹某却并未提醒苏某应该和丈夫沟通投保事宜,也未核实确认被保险人签字是否是张某签署 。 直至2024年4月,张某才得知,妻子为自己投保了人身保险。此后,张某多次与某保险公司电话沟通,要求某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同时退还保费。 多次沟通无果后,2024年9月,张某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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