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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上方 “ 电梯标准法规 ”关注我们! 黄金广告位招租 电梯改造是否允许转包 问: 总局领导您好!我们在审核电梯施工单位开工报检资料时发现这样一个问题,就是某个使用单位的电梯要进行改造,该单位与A公司签订了改造合同,现在A公司将改造业务转包给了B公司,B公司具备电梯改造资质,并在当地质监部门办理了开工告知,就是说体现出来的施工单位都是B公司,原来国家质检总局地13号令明确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和维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但是后来的条例和特设法都没有明确规定,而13号令也已经由原国家质检总局废止,现在我想问的是这样的转包国家允许吗?麻烦在百忙之中给以解答,谢谢! 答复 : 2014年1月1日之后安装、使用的电梯的改造应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取得相应许可的改造单位进行。此前安装、使用的电梯,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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