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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基金报记者 忆山 6月12日晚间,宏达新材披露了公司控股股东被立案调查的最新进展情况,经法院审结,控股股东因犯虚开发票罪、单位行贿罪,合计被执行罚金180万元。 控股股东因虚开发票罪、单位行贿罪被罚 据了解,2021年11月25日,宏达新材接到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伟伦”)的通知,其收到镇江市丹徒区监察委员会《立案通知书》,江苏伟伦因涉嫌单位行贿罪问题被立案调查。 公司近日收到江苏伟伦通知,经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江苏伟伦因犯虚开发票罪,被判处罚金三十万元,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罚金一百五十万元,数罪并罚共被执行罚金一百八十万元。 天眼查显示,江苏伟伦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86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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