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为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三部门发布了《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该办法明确了弹性退休的办理程序、基本养老金领取等内容,并提出职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和单位协商一致的弹性延迟退休的可能性。所在单位与职工应提前以书面形式明确延迟退休时间等事项。这一制度的实施旨在保障职工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并作为延迟退休改革的一部分做好准备。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弹性退休制度的内容和目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三部门发布《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旨在贯彻落实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保障职工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开发利用。
关键观点2: 弹性退休制度的实施细节
该办法明确了弹性退休的办理程序、基本养老金领取等内容。职工可以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后,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也有明确限制。
关键观点3: 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具体安排
从2025年1月1日起,我国将用15年时间,逐步将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60周岁延迟到63周岁,女职工分别从50周岁、55周岁延迟到55周岁、58周岁。这一改革旨在缓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压力。
关键观点4: 相关部门的后续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表示将认真落实决定精神,实施好弹性退休制度,并研究调整与年龄相关的职业资格、证照等事项,做好延迟退休改革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
文章预览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组织部、财政部等三部门1月1日发布《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明确了弹性退休的办理程序、基本养老金领取等内容。 根据决定,从2025年1月1日起,我国将用15年时间,逐步将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60周岁延迟到63周岁,将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50周岁、55周岁,分别延迟到55周岁、58周岁。 《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提出,自2025年1月1日起,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50周岁、55周岁及男职工60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 职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的,至少在本人选择的退休时间前3个月以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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