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主要讲述了小王在某饭店工作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工作期间受伤后饭店拖欠工资,并且饭店声称厨房已承包给付某,与小王不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和法院庭审,最终确认小王与饭店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饭店应支付相关工资费用。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小王的工作经历和困境
小王曾在某饭店厨房工作,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工资以现金形式发放。工作期间受伤后,饭店拖欠工资并且否认与其存在劳动关系。
关键观点2: 付某的身份和角色
付某以饭店经理身份作为委托代理人出庭,自认招用并直接管理小王。法院综合考量后,认为付某应为饭店的实际管理人员之一,其行为代表饭店履行的职务行为。
关键观点3: 厨房承包协议书的问题
被告提供了与案外人付某签订的《厨房承包协议书》,但原告对此不予认可,认为是在申请仲裁后补签的。法院认为,不能仅凭承包协议否定劳动者主张的劳动关系。
关键观点4: 法院对劳动关系的认定
法院从双方主体资格、企业对劳动者的管理指挥、劳动者从事的业务范围、劳动报酬的发放等方面综合分析,认定小王与饭店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饭店应支付相关工资费用。
关键观点5: 企业用工成本和劳动关系的关联
很多企业为了降低用工成本,采取业务对外承包、签订劳务协议等方式避免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但法院提醒,不能简单以此否定劳动者主张的劳动关系。
文章预览
“我到底是谁的员工?” 庭审中 小王一脸困惑地询问法官 “我咋干了这么久的活, 连给谁干活都不知道呢?” 小王曾在某饭店厨房工作,并未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其大部分工资由饭店的财务或厨师长以 现金形式 直接发放。后小王在工作期间受伤,再未上班,可某饭店还拖欠着他几个月的工资未支付。 小王多次向饭店索要工资 都被饭店拒绝 某饭店 我们厨房的工作承包出去了,你没和我们签合同,也不是我们的员工,我们为什么要付你工资?你得找付某要钱。 小王懵了 付某是谁啊? 后在劳动仲裁的庭审中 小王终于知道了付某的身份 付某以某饭店 经理 的身份作为委托代理人出庭,在庭审中自认小王 系 其招用并直接管理 的,与某饭店不存在劳动关系。 仲裁后小王不服 诉至红桥法院 要求确认与被告某饭店 存在劳动关系 并要求被告 支付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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