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湖北省武汉市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员工因早退1分钟被公司辞退引发争议。法院审理认为,公司在处理员工早退问题时,应同时考虑制度的合法性和施行的合理性。本案中,公司仅因员工提前1分钟离开工位认定为早退并解除劳动合同缺乏合理性,应认定为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员工陈某因多次早退被公司辞退,早退时间均为中午12点前1分钟左右离开工位。
关键观点2: 公司制度
公司制度中载明年度累计迟到、早退达6次及以上者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将被开除处理。
关键观点3: 法院审理
法院认为公司在处理员工早退问题时,应同时审查制度的合法性和施行的合理性。本案中以提前1分钟离开工位认定为早退并解除劳动合同缺乏合理性,应认定为违法解除。
关键观点4: 裁决结果
法院判决公司向员工支付赔偿金,并驳回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公司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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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华社 劳动者理应按时上下班,若因迟到违反公司基本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进行处理。然而,仅因为早退1分钟而直接收到“辞退函”,用人单位此番操作是否合法合理呢? 近日,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高新产业园人民法庭审理一起“因早退1分钟被辞退”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 基本案情 2022年2月21日,陈某至武汉某科技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为期3年的书面劳动合同,同时陈某于该日签字确认愿意遵守武汉某科技公司下发的《员工手册》中公司制度,制度中载明“年度累计迟到、早退达6次及以上者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经人力调查核实后,将给予开除处理。” 2022年12月6日,武汉某科技公司已通过邮件向陈某发送辞退函,写明“陈某未经公司审批同意,于9月3日早退11分钟、10月22日早退1分钟、10月27日早退1分钟、11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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