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长春市发改委发布的《长春市电化学储能项目审批建设管理流程指导意见(试行)》的详细内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管理内容
本意见适用于长春市域内建设的电化学储能项目,包括电源侧储能、电网侧储能和用户侧储能等。本着“安全第一、规范管理、积极稳妥”原则,对储能项目从备案要求、项目建设、项目验收、运行监管等流程进行规范明确。
关键观点2: 管理流程
包括项目备案、项目建设、消防备案抽查和并网验收四个主要阶段,每个阶段都有详细的步骤和要求。
关键观点3: 安全责任主体
压实各环节安全责任主体,项目单位是电化学储能项目安全运行的责任主体。能源部门、住建部门、供电企业、消防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等各相关部门也有相应的监管职责。
关键观点4: 监管机制
形成储能项目从备案、设计、建设、运行的多部门、全流程闭环监管机制。
文章预览
储能与电力市场获悉,11月5日,长春市发改委发布《长春市电化学储能项目审批建设管理流程指导意见(试行)》,针对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储能项目,从项目的 备案要求、项目建设、项目验收、运行监管 等流程予以规范明确,进一步 压实各环节安全责任主体 ,强化各相关部门监管职责,为实现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指导依据。 项目备案 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实行属地备案管理 。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项目的配套储能项目可与主体工程执行同一备案或核准流程。 备案内容应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开工投产时间、项目总投资、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声明等。备案项目应在建设内容中明确本项目为电源侧储能、电网侧储能或用户侧储能。 项目备案后,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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