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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出资分离再出资的几个方案(以专利为例)

小兵研究  · 公众号  · 投资  · 2024-05-29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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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艺璇 股东出资可以采用通过货币出资方式,也可以通过非货币出资的方式,其中非货币出资又包括: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以非货币出资的股东想要退出公司并带走当时出资时的知识产权,并不会像货币出资那样直接减资或者转让那么容易,对于股东退出时,需要剥离知识产权应该有哪些方案呢?本文对此进行梳理。 一、知识产权出资相关法律规定 二、 知识产权出资的程序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以知识产权进行出资(专利为例),不仅需要履行公司股东出资的正常程序,还应该履行专利所有权人变更的程序。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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