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贵州省四个光伏项目毁林毁草案件的督办情况,涉及黔西市、兴仁市、三都县、平塘县的四个光伏项目违法占用林地、草地的情况,要求严格按照“案件查处、林(草)地回收、追责问责”三个到位推进查处整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贵州省四个光伏项目毁林毁草案件
报道了黔西市、兴仁市、三都县、平塘县的四个光伏项目违法占用林地、草地的情况,包括各个项目的违法内容和处理情况。
关键观点2: 督办要求严格按照三个到位推进查处整改
指出了督办要求的具体内容,包括案件查处、林(草)地回收、追责问责三个方面的要求。
关键观点3: 相关光伏项目的具体情况
详细描述了黔西市洪家渡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等四个光伏项目的违法占用林地、草地的情况,包括违法时间、违法内容、处理情况等。
文章预览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总林长令《关于做好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的令》,严厉打击毁林毁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推进重点问题整改,切实强化林草资源监管,进一步提高项目业主和个人依法依规使用林地意识,2024年11月8日,省林长制办公室对黔西市、兴仁市、三都县、平塘县四起光伏项目毁林毁草典型案件开展挂牌督办,要求严格按照“案件查处、林(草)地回收、追责问责”三个到位推进查处整改。 一、黔西市洪家渡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违法占用林地、草地案 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黔西新能源分公司于2021年9月、2022年8月取得占用林地许可。该公司在建设洪家渡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期间,未批先占违法使用草地150亩,超许可范围违法使用林地82.4亩。黔西市仅行政处罚,未移交公安机关。 二、兴仁市巴铃大山农业光伏电站违法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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