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预览
摘 要 乐教是儒家实现以德治国目标的良策。以道德立国,始于武王克商之后周公推行的新政。战国时代关于道德的讨论,已开始探究道德偏颇的问题。《尚书·皋陶谟》所述“九德”与《左传·襄公二十九年》所载季札论乐,都是对德性圆满的论述。孔子及其弟子承继这种传统,追求道德完美,利用音乐的教育功能,以雅乐施于教化,善化人心,克服人德性中的偏颇之处,从而成为达到完美道德境界的有效良途。中西方古先贤哲关于音乐教育的体系不同,切入的角度有别,但都极言音乐的教化功能,淡化其娱乐功能,视之为成人教育的必不可缺的重要环节。 作 者 | 彭林,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教授 原 载 |《文史哲》2013年第6期,第5-13页 相关链接 儒家“戏谑”观:从接受到警惕 | 叶达 儒家文化与当前全球性挑战的应对 | 安乐哲 儒家倡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