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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 国家药监局发布通告指出 在2024年国家化妆品 抽样检验工作中 49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 通告提出,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上海市、广东省、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等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 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 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49批次 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信息如下 快来看看你家有吗 ↓ (点击查看大图) 转发扩散 素材来源:国家药监局网站 点击左下角“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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