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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语 自2023年12月29日公布修订后的《公司法》后,围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须在五年内缴足认缴的出资额”等规定, 鸡血 大神们东拼西凑的 各种“解读”乃至“筹划”,瞬时泛滥于 涉企、涉税舆论场。 面对各种杂音,正本清源,也许不失为正道。 新《公司法》 混沦 清淤之一: 新《公司法》,是完善认缴制还是改回实缴制? 完善认缴登记制度 营造诚信有序的营商环境 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新《公司法》 对有限责任公司认缴登记制进行了完善 ,明确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同时,新《公司法》施行前已登记设立的公司,出资期限超过本法规定期限的,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应当逐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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