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主要介绍了职场中经济补偿的相关约定,包括N、N+1、2N等表述方式,并对2N+1、2(N+1)等进行了澄清,明确其不存在法律上的依据。文章还详细解释了N、N+1、2N的适用情形,以及代通知金(+1)的适用范围。同时,文章也强调了人力资源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并提醒人力资源工作者必须具备法律视角,以预防劳动纠纷风险。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经济补偿的约定与解释
文章介绍了职场中常见的经济补偿方式,如N、N+1、2N,并对一些常见的误解如2N+1、2(N+1)进行了解释和澄清。
关键观点2: 代通知金的规定
文章详细解释了代通知金(+1)的适用范围,指出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能适用,并非所有解除合同行为都适用。
关键观点3: 相关法律法规的重要性
文章强调了人力资源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并提醒人力资源工作者必须具备法律视角,以预防劳动纠纷风险。
文章预览
作者:李迎春律师 来源:劳动法库 职场人士经常会听到经济补偿中的一些约定俗成的表述方式,比如,N、N+1、2N。 有几次我在讲课时有HR提到现在有一些员工提出了2N+1、2(N+1)的计算方式,问我是不是有这样的规定。 必须明确, 2N+1、2(N+1)根本不存在法律上的依据 ,提出这样的要求,往往是劳动者对法律的误读或受到一些似懂非懂的“专业人士”误导所致。 结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1)N实际为工作年限的代称,正常情况下的经济补偿为N。 2)仅有三种法定情形解除合同,且未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的,经济补偿为N+1。 3)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为2N。 4)N、N+1、2N分别适用不同情形,不能兼得。 最容易被误读的是什么情况下要“+1”,很多人不管合同解除理由是什么,一概认为需在经济补偿外再加一个月的所谓代通知金。 劳动合同法中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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