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南京海关金陵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在进境邮件中查获生腌响尾蛇,重达1.2公斤。邮件申报为'零食',但经查验发现机检图像异常、气味熏人,罐体有二次包装痕迹。根据相关规定,该邮件已被暂不予放行,禁止寄递肉类及其制品进境。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查获生腌响尾蛇
南京海关金陵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在进境邮件中发现生腌响尾蛇,这是该邮件的核心内容。
关键观点2: 邮件申报与实际情况不符
该邮件被申报为'零食',但实际查验发现机检图像异常、气味熏人,揭示出邮件内容可能存在问题。
关键观点3: 邮件暂不予放行
根据相关规定,由于邮件内含有禁止寄递的物品,南京海关已经暂不予放行该邮件。
关键观点4: 相关法规的禁止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规定,禁止寄递肉类及其制品进境,这是海关执行相关规定的具体案例。
文章预览
2月13日,南京海关所属金陵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在进境邮件中 查获生腌响尾蛇1.2公斤。 南京海关所属金陵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关员对一件申报为“零食”的进境邮件进行查验时,发现 机检图像异常,邮件气味熏人。 开拆查验后发现邮件内是1个塑料罐,罐体有二次包装痕迹, 罐内为用盐腌制的响尾蛇尾巴,重量1.2公斤。 目前,该邮件已按规定暂不予放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规定,禁止寄递(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进境。 网友:这口味也太重了 来源:央广网、海关发布 编辑:孙梦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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