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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形眼镜每天能戴多长时间?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

中国质量新闻网  · 公众号  · 互联网安全  · 2025-03-27 16:00
    

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主要介绍了关于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的监管要求以及某公司在微信小程序上无许可证销售美瞳的违法案例。同时,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隐形眼镜时需选择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正规机构,注意产品信息和佩戴注意事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纳入角膜接触镜监管范畴

自2012年4月1日起,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纳入第III类医疗器械监管,经营此类产品需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关键观点2: 某公司未经许可在微信小程序销售美瞳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管局发现某公司在微信小程序销售美瞳,且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当事人销售的货值金额为3090元,违法所得为2884元,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关键观点3: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隐形眼镜需注意的事项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隐形眼镜需选择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正规机构,查验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信息。佩戴隐形眼镜需注意操作规范,如每天佩戴时间、清洗方法等。出现问题及时就医。


文章预览

 : 点击 " 中国质量新闻网 " ↑ 免费订阅哦 自2012年4月1日起,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将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纳入角膜接触镜监管范畴,归属第III类医疗器械,经营此类产品一定要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案 情 简 介 2024年6月,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发现某公司在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微信小程序销售美瞳。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4月18日起在微信小程序中上架销售Hapa Kristin【月抛】Peaceful和平天使系列hazel静谧眼睛(有色隐形眼镜)(注册证编号:国械注进20143165405)。至案发,当事人共采购上述产品30盒,售出28盒。当事人未经许可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货值金额为3090元,违法所得为2884元。 法 律 分 析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构成未经许可从事医疗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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