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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经委(商务委、科经委)、新型工业化推进办公室、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 2024〕148号,以下简称《通知》),为做好我市2024年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请各区按《通知》要求,组织本区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编制“三新”“一强”推进计划,如实填报企业信息表(附表3)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各区应组织力量为申报企业提供全覆盖免费咨询辅导服务,做好政策宣贯落实,防范不良中介机构围绕申报企业谋取不当利益。 二、审核推荐要求 (一)请各区切实履行责任、严格把关,对企业填写内容及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和实地核查,重点对企业是否符合支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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