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深圳证监局发布《会计监管通讯》,指出了多家会计事务所在质量管理体系方面的问题。包括风险评估、治理和领导层、职业道德和独立性、客户关系和业务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信息与沟通以及业务监控和整改等方面。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风险评估程序方面的问题
事务所未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风险评估程序实施细则,未开展风险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
关键观点2: 治理和组织体系问题
部分事务所治理和组织体系不完善,未建立管理委员会和各职能委员会。
关键观点3: 合伙人管理和合伙人晋升的问题
某些事务所的合伙人考核办法不规范,未体现质量至上的理念;合伙人晋升未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关键观点4: 职业道德和独立性方面的问题
部分事务所政策制定与人员配置不到位,独立性管理不规范,存在合伙人及项目组成员直系亲属违规买卖被审计单位股票的情况。
关键观点5: 客户关系和业务接受方面的问题
项目风险管理不规范,风险评估指标设计不合理,风险分类执行不到位。
关键观点6: 业务执行方面的问题
项目质量复核不到位,复核流于形式,复核记录不规范;人员委派不规范,未做到人员的统一委派。
关键观点7: 信息与沟通方面的问题
信息系统核心功能不完善,相关制度未及时更新。
关键观点8: 业务监控和整改方面的问题
监控和整改相关制度不完善,未明确规定监控和整改负责人的胜任条件和要求、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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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专栏 >>> 云说 | 云见 | 云集 | 云刊 | 云榜 | 云团 | 资料 | John 信息来源:深圳证监局网站 发文日期:2024年12月19日 12月19日,深圳证监局发布2024年第4期《会计监管通讯》,其中就监管中发现的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述。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方面 如某所未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事务所风险评估程序实施细则,也未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某分所收到监管关注函后未及时向总所报送。 二、治理和领导层方面 治理与组织体系不完善。 如某新所未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未成立管理委员会和各职能委员会,质量管理主管合伙人未实际发挥作用。 合伙人管理不规范。 如某所《合伙人考核办法》规定,若业务合伙人连续三年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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