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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25号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2024年第50号),现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电动汽车供电设备》(CNCA-C25-01:2024,见附件),自2025年3月1日起实施。 附件: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电动汽车供电设备 国家认监委 2024年12月12日 来源:国家认监委 相关链接: 补贴|全国充电设施补贴政策汇总(截止2023.08.31) 政策|陕西省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 政策|济南市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和推广应用行动计划(2023-2025年) 补贴|宁夏关于进一步提升自治区充电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方案(含补贴政策) 政策|江苏省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电价政策 政策密集发布,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 补贴|福州市关于发放2019-2021年充电设施建设奖补资金的通知 政策|天津市进一步构建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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