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主要介绍了纳税信用修复的相关规定和出口退税实务操作问题解答手册。包括多个公告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的事项,以及一本解答出口退税实务问题解答宝典《出口退税365问+》。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纳税信用修复规定
文章介绍了关于纳税信用修复的相关规定,包括多个公告,详细说明了符合哪些条件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以及如何申请提前停止公布失信信息等。
关键观点2: 出口退税实务操作问题解答
文章还介绍了一本解答出口退税实务问题解答宝典《出口退税365问+》,包含了最新政策及金税四期背景下的580个疑难问题解答,并提供了购买渠道和课程大纲。
关键观点3: 购买信息和联系方式
文章最后提供了购买手册的渠道,包括老王个人微信和公众号,以及一些相关课程的费用信息。
文章预览
有关纳税信用修复规定 2025年01月21日 版次:05 作者: ■链接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4号,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 属于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失信主体,在失信信息公布前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经税务机关确认,不向社会公布其相关信息。 属于本办法第六条第八项规定情形的失信主体,具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行为的,按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失信信息公布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失信主体或者其破产管理人可以向作出确定失信主体决定的税务机关申请提前停止公布失信信息: (一)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缴清(退)税款、滞纳金、罚款,且失信主体失信信息公布满六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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