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主要讲述了在代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的几起考勤违纪案件,涉及使用钉钉等手机软件打卡的问题。包括员工代打卡、使用虚拟定位软件伪造打卡记录等。并对不同案例中员工违纪行为的认定及争议焦点进行了详细阐述。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手机软件打卡带来的挑战
随着技术的发展,手机软件打卡成为新的考勤方式,但也带来了一些挑战。员工可以在单位附近一定距离内打卡,但并未实际进入工作场所,给用人单位的考勤管理带来了难度。代打卡现象也因此增多,员工不承认代打卡,称是借用别人的手机进行打卡,用人单位难以证明代打卡行为。
关键观点2: 代打卡行为的认定
在代打卡行为的认定上,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员工提交的录音资料、面谈记录、公证书等。同时,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在认定中起到重要作用。一些用人单位规定,员工必须报备手机设备号,若使用未报备的设备号打卡,则视为无效打卡。
关键观点3: 使用虚拟定位软件的行为
员工使用虚拟定位软件导致考勤异常的行为,严重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劳动纪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认定员工是否使用虚拟定位软件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员工的陈述、行为表现、时间线等因素。
关键观点4: 未实际进入办公场所的行为
对于使用手机软件打卡后未实际进入办公场所的行为,法院会要求用人单位提供视频监控等证据来证明员工的实际行为。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完成劳动任务,提供真实的劳动成果。
文章预览
近期在代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几起考勤违纪案件都涉及使用钉钉等手机软件打卡。违纪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他人代打卡、在公司附近距离打卡但未实际到岗、疑似使用虚拟定位软件伪造打卡记录等。笔者对于使用钉钉等手机软件打卡的方式一直不甚理解,为何用人单位要以手机软件打卡的方式代替传统的现场考勤打卡。现场考勤打卡在最初是使用打卡机考勤的方式,所谓打卡,是真的有一张卡片,每个员工一张,早晨上班在考勤机上拿着自己的卡片打一下并在卡片上留下一处痕迹,下班时候同样的动作打卡。之后,随着技术的进步,又出现了电子卡片的形式,员工用一张银行卡大小的卡片在单位门口的考勤设备上刷一下,留下出勤的电子数据记录。在指纹识别、人脸识别技术发展之后,员工可以不需要携带卡片,可以通过指纹、人脸识别在单位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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