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主要围绕国务院2021年2号文《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展开,详细描述了中成药集采的情况,包括独家品种的集采、持有独家中成药的企业应对策略、中成药集采的全面复盘以及阶段性总结和未来预判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制度常态化、制度化
国务院2号文明确带量采购制度化常态化,应采尽采,探索对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相似的不同通用名药品合并开展集中带量采购。
关键观点2: 中成药独家品种集采情况
包括安徽和湖北的中成药集采情况,以及独家品种集采的预判和持有独家中成药的企业应对策略。
关键观点3: 中成药集采全面复盘
包括已开展中成药集采的盘点、中成药集采省份覆盖情况、中成药集采治疗领域分布等。
关键观点4: 中成药集采阶段性总结及未来预判
介绍了中成药集采的规则演变、产品纳入集采后的影响、以及未来的趋势和可能的创新。
文章预览
国务院2021年2号文《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是既往集采探索形成的权威指导文件,这份文件明确,带量采购制度化常态化,应采尽采; “探索对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相似的不同通用名药品合并开展集中带量采购。 ” 01 中成药独家品种集采情况 1、安徽省采:涉及两个分组中的5个品种。采取同给药途径功能主治相似合并分组原则(品种名单附文末)。 2、湖北第三批:独家品种成分相似合并分组,功能主治中中医相关描述相似,功能主治中西医相关描述相近(有一定出入)(品种名单附文末)。 3、独家品种集采的预判。 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提出的“功能主治相似的不同通用名合并开展带量采购”的指导下,安徽、湖北的中成药集采先后纳入独家品种,其中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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