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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工信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2018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明确了项目推荐条件、推荐工作要求。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的通知 工信厅装函〔2018〕1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落实《中国制造2025》总体部署,按照《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智能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的要求,现开展2018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推荐条件 (一)项目实施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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