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预览
7月26日,广东省发改委印发《关于调整 新能 源发电 项目配置储能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提出,扩大新并网项目配置范围及容量。2025年及以后首次并网的海上风电、陆上风电和装机容量大于3万千瓦的光伏项目,按照不低于10%/2小时配置新型储能,鼓励利用自然人及村集体权属等物业建设的光伏项目按需配置新型储能。而且新能源发电项目可跨地市配置储能。 原文如下: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新能源发电项目配置储能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有关企业: 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 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4〕44号)有关要求,为加强我省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建设,提升新能源发电并网性能,结合广东实际,现将新能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