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上海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妇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生育友好岗”就业模式试点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支持用人单位设置“生育友好岗”,为抚养12周岁以下儿童的劳动者提供弹性工作机会。具体措施包括弹性上下班、居家或远程办公、灵活休假和绩效考核等柔性管理方式,相关权利义务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明确后,列入劳动合同或签订相关书面协议。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生育友好岗的设立背景和目标
随着生育政策的调整,为平衡工作和生育的关系,上海市推出了‘生育友好岗’的就业模式试点。
关键观点2: “生育友好岗”的具体内容和特点
该岗位允许劳动者有弹性的工作时间和灵活的工作方式,如弹性上下班、居家或远程办公等,以更好地照顾家庭和履行抚养义务。
关键观点3: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需协商明确相关权利义务,并列入劳动合同或签订相关书面协议,以保障双方的权益。
文章预览
近日,上海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妇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生育友好岗”就业模式试点工作的通知》,支持用人单位将工作时间可弹性安排、工作方式灵活、工作环境友好的岗位设置为“生育友好岗”,原则上提供给对12周岁以下儿童负有抚养义务的劳动者。“生育友好岗”实行弹性工作制,用人单位可从经营管理实际出发,采取弹性上下班、居家或远程办公、灵活休假、绩效考核等柔性管理方式,为劳动者兼顾工作和生育提供便利。相关权利义务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明确后,列入劳动合同或签订相关书面协议。 人社部能建中心《HRBP证书》2025考试团报 (戳链接咨询客服) 关注HR圈内招聘网 招靠谱HR圈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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