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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俊海 | 论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公司法、侵权法与合同法的三重维度

诉讼艺术  · 公众号  ·  · 2024-11-05 16:22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分析了关联交易的利弊、法律规范群、核心原则、司法救济途径以及不当关联交易的损害赔偿责任。文章指出,关联交易在中国公司生活中普遍存在,其利弊参半,有助于公司获取商业机会、提高产品质量和履约率,但也存在道德风险。文章还探讨了关联交易的法律规范群,包括禁止不当关联交易的制度、董监高从事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制度与公司授权制度、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之禁止、上市公司董事表决之回避、关联交易规范群的美中不足、公司法司法解释的可诉化以及规制关联交易的三项核心原则(包容审慎、中庸和合的理念、决策程序的严谨性要求、信息披露的公开性要求、对价公允的实质性要求)。文章还讨论了不当关联交易的损害赔偿责任,包括嗣后司法救济的多元化、公司法与证券法的救济路径、民法的救济路径、侵权法视角下的关联交易损害赔偿之诉、合同法视角下的关联交易合同无效或者可撤销之诉。最后,文章得出结论,合法的关联交易必须同时满足程序严谨、信息透明与对价公允的原则,不当的关联交易应受到法律制裁。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关联交易的利弊

关联交易在中国公司生活中普遍存在,其利弊参半,有助于公司获取商业机会、提高产品质量和履约率,但也存在道德风险。

关键观点2: 关联交易的法律规范群

包括禁止不当关联交易的制度、董监高从事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制度与公司授权制度、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之禁止、上市公司董事表决之回避、关联交易规范群的美中不足、公司法司法解释的可诉化以及规制关联交易的三项核心原则。

关键观点3: 不当关联交易的损害赔偿责任

包括嗣后司法救济的多元化、公司法与证券法的救济路径、民法的救济路径、侵权法视角下的关联交易损害赔偿之诉、合同法视角下的关联交易合同无效或者可撤销之诉。

关键观点4: 合法的关联交易要求

合法的关联交易必须同时满足程序严谨、信息透明与对价公允的原则。

关键观点5: 结论

不当的关联交易应受到法律制裁,合法的关联交易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文章预览

作者| 刘俊海 中国人民大学 来源| 《人民司法》2024年第24期 建议阅读时间 :   32 分 钟  一、关联交易的利弊参半 我国受儒家文化的影响较深,注重人情、人合与人伦,也强调人际关系中的互信元素。由于人情社会的传统根深蒂固,公司生活中的关联关系无处不在。司空见惯的关联关系不仅存在于民营企业,而且存在于国有企业。   公司法中的关联关系人的内涵丰富,外延广泛,盘根错节,不胜枚举。根据新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五条之规定,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据此,关联关系人大致上可以分为五类:第一类是握有股东控制权的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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