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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浙江、河南、山东、四川、海南、上海等多地发布一系列稳岗扩就业的措施,包括持续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继续发放稳岗返还补贴等多项措施,具体情况如何?赶紧跟小编一起来看看~ 浙江 社保费率降低至2025年12月31日 8月1日,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发布了《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文号浙人社发〔2024〕40号)。 《通知》中明确: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2025年12月31日(费款所属期),全省失业保险单位费率、个人费率仍分别按0.5%执行。 同时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至2024年12月31日: 截至2023年末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以上,2023年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3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2023年末30人(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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