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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你心中有数!新《公司法》热点问答(三)

西荔会计  · 公众号  ·  · 2025-02-20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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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里的各种“人”,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 1. 新《公司法》关于法定代表人职务的规定有何变化? 答: 依据现行《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三种职务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在章程中约定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职务。新《公司法》将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调整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经理”两种职务,放宽了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范围,董事会中董事长以外的其他董事,也可以根据章程约定的方式被选举为法定代表人。 依据: 新《公司法》第十条 2. 新《公司法》实施后如变更法定代表人,哪些情形可以不修改章程? 答: 新《公司法》规定章程中应载明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方法,同时调整了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范围。因此,以下两种情形需在变更法定代表人时同步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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