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最高法院就红牛股权纠纷案作出判决,实际上是一场商标权争议。华彬集团对红牛合资公司的股权提出诉讼请求,包括确认其是实际出资人并要求股权变更登记。经过七年的审理,最高法院作出了一审也是终审判决,驳回了华彬集团的所有诉讼请求。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红牛股权纠纷案实际上是商标权争议
最高法院对红牛股权纠纷案的判决揭示了,这场争议并非单纯的股权之争,而是商标权的争夺。
关键观点2: 华彬集团的主要诉讼请求被驳回
华彬集团希望能确认其是红牛合资公司的实际出资人,并要求将股权变更登记在其名下,但这些诉讼请求都被最高法院驳回了。
关键观点3: 案件历经七年,终于作出终审判决
此案从起诉到作出终审判决历经七年,展现了案件的复杂性和法院对此案的慎重考虑。
关键观点4: 最高法院判决书具有重要法律意义
此案的判决书对于理解商标权和公司股权的问题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将为类似案件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文章预览
近日,最高法院红牛股权纠纷案判决,看似争股权,实则争商标权。 关联阅读: 刚刚,红牛37亿商标案宣判|判决书 红牛37亿商标案终审|最高院判决书 泰国最高法院终审判决书 2024年7月 ,最高法院就 泰国天丝 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丝集团”)与 泰国华彬 国际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华彬集团)关于注册在中国的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牛合资公司”)控股股东及经营期限问题作出【 (2019)最高院商 初 7号 】判决, 驳回华彬集团的全部诉讼请求。 华彬集团诉讼请求: 1. 确认 泰国华彬是泰国红牛持有的红牛合资公司88%股权的 实际出资人 ; 2.判令红牛合资公 司将登记于泰国红牛名下的红牛合资公司88% 股权变更 登记至泰国华彬名下。 3.判令红牛合资公司及泰国红牛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该案2017年3月起诉,经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