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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禾戎美】有卵用!股东900多万出资资金来源虚假信息披露,上市三年后的翻旧账已经无法找到当年IPO的真相!

投行小兵  · 公众号  · 投资  · 2024-10-21 08:00

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介绍了深交所对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的最新自律监管处罚案例。该案例涉及IPO审核中的信息披露问题,股东认购股份资金来源存在瑕疵,江苏省监管局已出具警示函。文章对处罚案例的关键点进行了提炼和分析。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IPO审核中的信息披露问题

文章介绍了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在IPO申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即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股东认购股份资金来源不实,实际上为向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长的借款。

关键观点2: 监管机构的处罚措施

深交所对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采取了书面监管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然而,中介机构并未受到处罚,引发对监管力度和效果的讨论。

关键观点3: 问题的发现和质疑

文章提出疑问,为何这样的问题在IPO审核阶段未被发现,并指出可能存在内部人知情不报的情况。同时,对监管局是如何发现这个问题的表示好奇。

关键观点4: 案例的启示

文章认为,这个案例提醒了各方在IPO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尤其是中介机构的核查和披露责任。同时,也引发了关于监管效率和效果的思考。


文章预览

1.  9月10日,深交所发布了一个最新的自律监管处罚案例,涉及的发行人是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戎美股份,301088.sz),保荐机构是中金公司,会计师是容诚,律师是嘉源。具体情况如下: 2.从上面的IPO审核节点来看,其实戎美股份已经早在三年前就上市了,并且是顶着“淘宝女装第一股”的靓丽光环。而公司上市三年之后,交易所为什么又感觉突然想起来似的给了上市公司的股东一个处罚呢? 3.原因在于,江苏省监管局发现了股东认购股份资金来源存在瑕疵的这个问题,并且出具了警示函 。 既然证监局都处罚,并且是针对IPO的问题处罚了,那么深交所要是不出来做个处罚看起来就有些失职,有些没有履行责任到位了,毕竟IPO审核可是交易所的职责,竟然都没有发现这个问题。 当然,这样的处罚,现在看起来也真是没有任何意义,完全就是一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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