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预览
宁城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4年11月15日宁城县第十八届 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王京龙为宁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决定免去: 白 音的宁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职务。 任命: 王 敏为宁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霍伶俐为宁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宋炎冬为宁城县人民法院大明人民法庭副庭长; 刘玉柱为宁城县人民法院瓦房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唐广金的宁城县人民法院大明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刘玉柱的宁城县人民法院热水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 文中图片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授权,文章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载。 我们只关注打虎拍蝇、政经大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