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预览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基础研究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厦门市科技创新引领工程实施方案》(厦委发〔2023〕4号)、《厦门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厦科规〔2022〕4号),现开展2025年度厦门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依法注册、具有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能力和条件的、已纳入国家科技部科技活动统计调查且研究内容符合单位主营业务的在厦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厦门市重点培育研发机构或重大新型研发机构、国家(全国)重点实验室、福建省创新实验室和上一轮评估良好(含)以上的厦门市重点实验室(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 二、申报领域 申报领域为数理科学、化学科学、生命科学、医学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七大类。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