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介绍了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办法的调整,包括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日工资和小时工资的折算,以及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计算。随着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增至13天,相关计算方法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办法的调整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11天增设为13天,因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办法进行了相应调整,包括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日工资和小时工资的折算。
关键观点2: 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计算
企业在职工未休年休假的情况下,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工资报酬。日工资收入按职工本人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计算也涉及其他因素。
关键观点3: 相关通知的发布和推广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同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也发布了关于做好决定的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此外,文章还提到了新闻爆料电话和推广合作联系方式。
文章预览
随着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1天增设为13天,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时间以及工资折算办法、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计算方式也随之调整,涉及广大职工群众。 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 1月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公布了最新的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办法。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指出,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95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1天增设为13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3天(法定节假日)=248天 季工作日:248天÷4季=62天/季 月工作日:248天÷12月=20.67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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