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主要介绍了关于公司法的各项规定及其关联规定的解释,包括公司纵向人格否认中的连带责任、公司横向人格否认中的连带责任、一人公司人格否认中的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先公司交易中的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先公司交易中的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不足的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出资不足的连带责任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公司法相关连带责任的规定
文章详细介绍了新公司法中关于公司相关连带责任的规定,包括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承担、股东出资不足、瑕疵股权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连带责任等方面的规定,以及与旧法规定的不同之处。
关键观点2: 关联规定介绍
文章还介绍了与新公司法相关规定相关联的其他法规,如民法典、企业改制纠纷规定等,以及这些法规对公司法的影响和补充。
关键观点3: 新法实施的影响
文章提到新法实施后可能对一些公司行为和纠纷处理产生的影响,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责任认定,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责任认定等。
关键观点4: 免责声明
文章最后附有免责声明,说明文中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版权问题请及时通知,以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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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朋友点击↑↑蓝字关注我们 投稿:124421734@qq.com;法律咨询: 18710828321。 文章来源: 法学45度 编者按: 本文中的“2023公司法”指的是2023年12月29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公司法”指的是2018年10月26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解释二”指的是2020年12月23日修正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公司法解释三”指的是2020年12月23日修正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九民纪要”指的是2019年11月8日发布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法〔2019〕254号);“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指的是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企业改制纠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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