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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誉远国药有限公司限期腾挪通知书 ................................ ................................ 太谷区西街34号、37号住户: 太谷区西街34号“广源兴”、37号“广升誉” 旧址为太谷区不可移动文物,由于历史久远,现破损严重,已不适合居住。 根据2023年4月20日《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政府关于保护太谷古城院落的函》(太政函(2023)5号)文件“古城保护利用工程指挥部巡查广誉远西大街34号广源兴、37号广升誉旧址时,发现房屋部分瓦件脱落,破 损严重, 存在安全隐患,依据古城建筑物保护坚持 ‘谁使用,谁负责,谁保护’ 的原则, 现要求你单位尽快修缮保护”要求,公司为履行文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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