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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这里发布通告!最高可罚款10万元!

开平广播电视台  · 公众号  · 广东  · 2024-08-27 20:00

主要观点总结

开平市针对全域范围内的垃圾倾倒问题发出通告,明确了严禁各类垃圾随意倾倒的规定,并对违规者将依法处罚。同时呼吁居民、商户、企业等共同维护环境卫生,鼓励公众举报违规行为,并强调政府将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垃圾倾倒的严禁事项

通告明确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在镇域范围内擅自倾倒、抛撒、堆积各类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废弃物等,并明确了相应的处罚标准。

关键观点2: 企业及商户的责任

各企业及商户需遵守“门前三包”责任制,负责门前区域的清洁工作,并处理破损、有安全隐患的广告。

关键观点3: 对餐饮业的特定要求

严禁餐饮业者随意倾倒厨余垃圾,一旦违规,单位将面临最高5万元的罚款。

关键观点4: 工业固废的特定管理

严禁各类企业违规倾倒电缆皮、填充绳、塑料颗粒、废旧餐具等工业固废,违规单位将面临最高10万元的罚款。

关键观点5: 公众的参与和举报

呼吁全体居民遵守规定,正确投放垃圾。鼓励公众举报违规倾倒垃圾的行为,镇执法办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并加大对随意倾倒垃圾行为的监管力度与执法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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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广播电视台 新闻报料|宣传推广|活动策划 加小编微信:kptvxmt 关注 为深入推进“百千万工程”走深走实,全力打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城乡人居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开平市民公约》,现就全镇范围内开展严禁随意倾倒各类垃圾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于镇域范围内擅自倾倒、抛撒、堆积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废弃物等各类垃圾。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及《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对有以上行为的单位,最高可处以5万元罚款;对有以上行为的个人,最高可处以200元罚款。 二、各企业及商户应严格遵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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