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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 蓝字 关注 获取最新动态 当前,腐败隐形变异、手段翻新升级,呈现出腐败主体隐身化、权钱交易民事化、利益输送市场化、主观故意深藏化、权钱关联割裂化、收益来源多样化、贿赂标的虚拟化、性质认定复杂化等新的特点,给调查与认定带来挑战。对此,要深刻把握规律特点,深入总结破解的思路方法,有效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 在行为主体方面,与传统腐败案件中领导干部直接出面实施权钱交易不同,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中,腐败分子一般让自己的配偶、子女甚至毫无亲属关系的私营企业主、朋友、同学等人冲在前台操作,自己则隐于幕后;收受的巨额财物也不再放在家人名下,而是置于“白手套”或其他与本人关联很弱的第三人名下,有的甚至把行贿人当成“钱袋子”,需要时随时取用,与腐败的显性距离越来越远。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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