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增设婚假规定,明确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三日。文章详细探讨了复婚是否等同于再婚、复婚能否享受婚假的问题,并从法律、社会伦理、法律权益层面对复婚和再婚进行了对比分析。另外,文章还介绍了各地政策和企业实践中的差异,以及企业在此类问题处理中的注意事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重点
增设婚假规定,明确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婚假,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可再增加婚假。
关键观点2: 复婚与再婚的对比
从法律、社会伦理、法律权益层面对复婚和再婚进行了对比分析,探讨两者的异同。
关键观点3: 复婚能否享受婚假的问题
介绍了法律、政策、实践层面对于复婚能否享受婚假的不同理解和做法,以及企业在此类问题处理中的注意事项。
文章预览
文 | 李迎春,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实务文章,供朋友圈转发分享!欢迎投稿实务文章:szlaw@qq.com 2025年1月18日上午,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条例》),自1月18日公布之日起施行。本次修正《条例》,重点是增设婚假规定,明确“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三日”。 针对《条例》实施中有关假期规定适用问题,省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商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省司法厅同意,在指导意见中明确了再婚、 复婚也可以享受婚假。 关于再婚能否享受婚假,这个在实务中并无争议,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再婚职工婚假问题的复函》(劳社部函〔2000〕84 号)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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