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两则征求意见的公告,一是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明确了贷款对象和条件、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贷款程序、日常管理、法律责任等;二是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修订征求意见稿,新增了灵活就业人员的提取规定、增设了不得申请提取的情形。同时,东莞市公积金中心实现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全流程电子化、零跑动办理,并提供了多种线上办理渠道。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明确了贷款对象和条件、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贷款程序、日常管理、法律责任等,并增设了6种不予贷款的详细情形。
关键观点2: 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新增了10月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的提取规定、增设了三项不得申请提取的情形,并优化了提取审批流程。
关键观点3: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全流程电子化、零跑动办理
东莞市公积金中心实现了100%政务服务事项可全程网办,提取类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全覆盖。
文章预览
就在近日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 两则征求意见的公告 事关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 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吧 关于征求《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链接:https://dggjj.dg.gov.cn/gkmlpt/content/4/4296/post_4296370.html#288 公告中对 贷款对象和条件、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贷款程序、日常管理、法律责任等 做出了详细阐释,其中值得关注的是 增设了6种不予贷款的详细情形说明。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 1️⃣申请人购买的住房存在除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的; 2️⃣购买单套住房部分产权份额的(所购住房属于共有产权住房的除外); 3️⃣申请人与父母、配偶、子女之间买卖住房的; 4️⃣离异一年内以婚姻存续期间登记的住房申请贷款的; 5️⃣申请人或配偶未依规缴存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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