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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国际航行船舶药品和医疗器械供应保障若干规定》,将于10月15日起正式施行。 为进一步优化上海浦东港口航运补给综合服务能力,促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区建设,上海市浦东新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浦东新区国际航行船舶药品和医疗器械供应保障若干规定》(简称《规定》),将于10月15日起正式施行。 浦东新区人大法制委负责人介绍称:“这一首创国际远洋航行货船药械供应模式,不仅很好地回应了船员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基本诉求,也大大提升了浦东船供服务业的综合竞争力。” 近年来,由于国内政策空白,船供服务企业无法规范地向靠港的国际航行船舶,提供药械补给服务,致使部分补给市场份额流失至新加坡、韩国釜山等国外港口,成为困扰航运业高质量发展的一块“心病”。 润通航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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