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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第三人侵权致工伤,可否主张双重赔偿

谈理说法  · 公众号  · 社交 法律  · 2025-03-17 22:38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探讨了当第三人侵权与工伤事故竞合时,职工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后是否能再向侵权人请求民事赔偿的问题。文章以一个实际案例为出发点,介绍了张某在工作中被吊车工人王某砸伤的情况,以及法院对侵权和工伤事故的处理方式。同时,文章还提到了民事侵权赔偿和工伤保险待遇的区别和联系,以及在实践中如何确定赔偿范围的问题。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第三人侵权与工伤事故竞合时的处理

当第三人侵权与工伤事故竞合时,职工可以同时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和民事侵权赔偿。但需要根据案件查明的事实、事故发生的原因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赔偿范围和责任承担。

关键观点2: 民事侵权赔偿与工伤保险待遇的区别

民事侵权赔偿是基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而发生的私法领域的赔偿,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而工伤保险待遇是公法领域的补偿,具有福利性质或社会保障功能。

关键观点3: 案例介绍

文章以一个实际案例介绍了张某在工作中被吊车工人王某砸伤的情况,以及法院如何审理此类案件,包括判决结果和各方的责任承担。

关键观点4: 免责声明

文章最后提到了免责声明,说明了文章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因编辑需要,文字和图片之间无必然联系,部分段落、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如涉及知识产权问题,请及时通知予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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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朋友点击↑↑蓝字关注我们 投稿:124421734@qq.com;法律咨询: 18710828321。 第三人侵权与工伤事故竞合时 职工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后 能否再向侵权人请求民事赔偿? (图源网络 侵删) 案情简介 2021年8月,张某在某公司承包的某小区装修工程中从事外墙粉刷作业。吊车工人王某在操作过程中,因吊篮配件脱落,砸伤张某。诊断治疗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某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经法院判决,某公司需向张某支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 因吊篮等配件为某建筑公司所有,判决生效后,张某再次起诉王某和某建筑公司,主张民事侵权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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