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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的认定标准及利益平衡

诉讼攻略  · 公众号  ·  · 2024-11-15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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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杨名 毛水龙 来源:人民法院报 竞业限制的认定标准及利益平衡 竞业限制是立法在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利和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保护之间作出的价值平衡,也是在劳动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不同法益间作出的折衷判断。劳动者的竞业限制,从性质上来说属于约定的竞业限制,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协议的形式,约定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确保劳动者在离职后的一段时期内,对原用人单位所负有的特殊的不作为义务,以保证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及核心技术不会外泄,进而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利益。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商业秘密、高新技术对企业经营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大,直接关系到互联网等新兴科技企业的盈利方式及市场预期。为利益最大化,很多用人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尽力扩张竞业限制的范围,而相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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