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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商研究 | SPAC上市系列文章(四):美国、香港、新加坡SPAC上市规则和现状

通商律师事务所  · 公众号  ·  · 2024-09-19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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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沈军 吴孟师 宋倩雯 作为有别于传统IPO的创新型境外上市及融资方式,通过SPAC(全称为Special Purpose Acquisition Company)进行境外上市的方式取得了越来越多企业的青睐。 本文作为SPAC上市系列文章的第四篇,将重点介绍美国、香港、新加坡三地的SPAC上市规则和现状,以期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 美国、香港、新加坡SPAC上市规则 相较于自2003年起即接受SPAC上市并于2020年起发展迅猛的美国证券市场,香港和新加坡证券市场于2021年才分别引入SPAC上市机制。2024年8月23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宣布自2024年9月1日起,对《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规则》及相关指引文件进行为期三年的短期修改,下调了SPAC公司进行De-SPAC的最低独立第三方投资额的要求,并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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