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北京市财政局发布通知,对全市范围内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核查,发现存在“有照无证”行为的会计师事务所,责令其在60日内完成整改。涉及2家会计师事务所,若逾期不改正,将通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处理并公告,同时给予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法定代表人警告并不予办理变更、转所手续。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北京市财政局对全市范围内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核查。
发现存在‘有照无证’行为的会计师事务所并要求整改。
关键观点2: 整改期限及不改正的后果。
责令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在60日内完成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将通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处理并公告。
关键观点3: 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
对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法定代表人给予警告,并不予办理变更、转所手续。
关键观点4: 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电话的提供。
为公众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电话,方便了解相关政策和获取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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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专栏>>> 云说 | 云见 | 云集 | 云刊 | 云榜 | 云团 | 资料 | John 信息来源:北京市财政局网站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2日 依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注册会计师行业“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京财会〔2024〕484号)等有关要求,我局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有照无证”行为进行了核查,发现2家会计师事务所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0日内,未向我局申请执业许可。 现责令2家会计师事务所在60日内完成整改 ,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及具体整改建议见附件。逾期不改正的,将通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处理,并予公告;对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法定代表人给予警告,不予办理变更、转所手续。 政策咨询电话:5559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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