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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22年3月11日,蒲某与重庆某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为该院外科副主任医师。3月24日,蒲某在查完病房后,因感身体不适向主管请假,并于9时10分左右手捂胸口离开医院返回医院安排的宿舍休息。当天19时30分,蒲某向主管发送微信消息称:“某主任你好,今日上午突发胃肠炎,目前有所好转,我想明天休一天,周六周日正常上班,请给予方便,谢谢。”次日0时20分左右,蒲某在宿舍被诊断死亡,死亡原因为心源性猝死。5月13日,某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蒲某之女蒲某某不服该决定,于5月25日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上述《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裁判理由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蒲某死亡的地点,系重庆某医院安排的宿舍,属于下班后的休息场所,并非履行医生职责的场所,不能将其认定为工作场所。因此,蒲某离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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