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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尊敬的领导您好!虾饺产品的配料为虾仁(50%)、淀粉、XX等,此类产品可以执行GB 19295-2021,分类到速冻调理制品吗?因GB 19295-2021不适用于速冻动物性水产制品,产品如何定位?产品分类是按动物性水产制品还是速冻面米制品、速冻调制食品? 答复 您好!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GB19295-2021中“速冻调制食品”的定义为:以谷物、豆类、薯类、畜禽肉、蛋类、生乳、水产品、果蔬、食用菌等一种或多种为原料或同时配以馅料、辅料经调制加工成型等而速冻而成的食品,该标准适用于速冻面米和速冻调制食品,不适用于速冻动物性水产制品。参考SB/T10379-2012速冻调制食品标准,其“速冻调制食品”定义为以谷物或豆类或薯类及其制品、畜禽肉及其制品、水产品及其制品、植物蛋白及其制品、果蔬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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