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一起关于非法爬虫软件行为的刑法规制的案例解读。文章通过对提供的精品案例的介绍,引出了网络爬虫技术在获取信息数据的同时可能存在的法律问题,重点介绍了如何认定“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并以具体案例进行解析说明。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文章背景及主题介绍
文章介绍了一起关于非法爬虫软件行为的刑法规制的案例解读,涉及大数据时代信息数据的商业价值以及网络爬虫技术的广泛应用。
关键观点2: 非法爬虫软件行为的概述
网络爬虫技术作为数据获取技术,在批量化、自动化获取系统数据时,可能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信息数据安全、互联网管理秩序等。
关键观点3: 刑法对非法爬虫软件行为的规制
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增设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对滥用、甚至非法使用爬虫技术行为进行法律规制。
关键观点4: 如何认定“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
具有避开或突破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使他人未经授权非法获取访问受限的数据的软件,属于刑法规定的“专门用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把握这一点需要注意是否具有避开或突破计算机信息系统验证措施和反爬措施的功能,是否可以突破访问权限获取网络用户数据,以及是否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
关键观点5: 具体案例解析
通过具体案例解析如何应用上述认定标准,包括软件突破短视频平台验证措施、获取受限数据以及软件的非法用途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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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光临 精品案例 栏目 精选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上海法院精品案例等高质量案件,深度解读、理性分析。 提供非法爬虫软件行为的刑法规制 ——《丁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案(入库编号:2024-18-1-253-001)》解读 黎鹏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负责人 王肃之 最高人民法院四级调研员 在大数据时代,信息数据的商业价值日益凸显,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软件被广泛应用于搜索引擎、大数据分析预测、舆情监控等各方面,推动了互联网数据生态的繁荣,促进了信息数据向生产力的转化。网络爬虫技术作为典型的数据获取技术,是通过特定的规则,模拟人工自动化访问、浏览网站并抓取、收集目标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信息数据收集、处理技术。信息技术是把“双刃剑”,随着网络爬虫技术的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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