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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摄像头“刮码”后卖到国外?江苏苏州中院:构成不正当竞争

知产前沿  · 公众号  ·  · 2024-10-17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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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蔺颖 在商业活动中,有些商家为了规避品牌方的价格和区域销售限制,会采取一种“特殊”销售手段,即故意移除、损毁、更改商品上的编码、批号、二维码等关键信息,被业界称为“刮码销售”,这种行为不仅损害商品的品牌价值和品牌方的商业信誉,还可能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并对消费者权益产生负面影响。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某上市公司提起的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依法认定被告经销商刮码、窜货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赔偿原告50万元。 原告A公司是全球领先的安防产品供应商,主营摄像头等相关产品,营销和服务网络覆盖全球。作为一家高新技术企业,A公司于2008年在A股上市,拥有多个注册商标。 2023年7月,我国海关发现一批由某贸易公司申报出口至国外的摄像头产品,涉嫌侵犯A公司备案的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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